有关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合法性的认定,要尊重历史,同时还须结合不同时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认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物。这里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设区的城市的区人民政府下设的具有城市规划职能的局(如区规划局、建设局等)亦属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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