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内容主要包括“经”和“传”两部分。“经”部分,主要是六十四卦的卦形符号与卦爻辞。所谓的“六十四卦”,是由“八卦”两两相重而得,“八卦”则是由“阴”、“阳”二爻三叠而成。《周易》的“阴”、“阳”,分别呈中断的与相连的线条形状,即“––”与“——”。圣人再将“八卦”两两相叠,构成六十四个不同的六划组合体,即“六十四卦。“传”实际上是阐释《周易》经文的专著,即《彖传》上下、《象传》上下、《文言》、《系辞传》上下、《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共计七种十篇。
中国早期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科学不发达,先民们对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人自身的生理现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因而产生了对神的崇拜,认为在事物背后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的存在,支配着世间一切。当人们屡遭天灾人祸,就萌发出借助神意预知突如其来的横祸和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欲望,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了种种沟通人神的预测方法,其中最能体现神意的《周易》就是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
《汉书·艺文志》在描述《周易》的成书过程时,称“人更三圣,世历三古”。三圣,即伏羲,文王和孔子。否定孔子作《易经》的大学问家很多,如欧阳修、龚自珍。当代学者钱玄同精心考据后认为“孔丘无删或制作‘六经’之事。”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中断言:“谁为作者殊难确指,归功一圣亦凭臆之说”。清儒家学者几乎一边倒认为“孔子以前不得有经”,康有为则认为:“凡‘六经’皆孔子所作”。根据现代学界研究,一般认为,《周易》(64卦及卦爻辞)为周初周人所作,重卦出自文王之手,卦爻辞为周公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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